□百姓热线 ■记者 柯高军 □百姓热线 ■记者 柯高军 东城街道陈某某来电反映:前不久,他家生了一小孩。近来听说今年出生的孩子,母亲可领到500元政府补助费。问:具体有哪些规定?如何领取? 市卫生局回复: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凡农村户口,于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具有产妇接生资质的医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获得500元政府财政补助费。领取办法:请携带住院小结、准生证(应先去户籍地镇街区计生办确认该证并签字盖章)、孕产妇户口簿、身份证到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原市一医急救中心大楼)窗口领取现金。 我市有产妇接生资质的医院是:市一医、市二医(古山)、市中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芝英镇卫生院。 在外地有产妇接生资质的医院分娩的孕产妇,符合以上条件的也可享受500元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