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事 >>> ■网友 李尽尧 “我明天就去社保办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听完税务人员的讲解后,企业主吕某激动地说。原来,古山地税分局近期进行了2009年度地方税费清算,清算时发现该企业需补缴社会统筹部分养老保险1万多元。 该企业是去年新办的公司,业主夫妻在办公司前已经以个人参保的形式在社保办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所以去年该公司没有落实人员参保。而现在所有地税申报企业的社保政策是,必须按企业全年应付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没有人员参保意味着该企业年度汇算补缴的这部分养老金只能以贡献的形式被国家统筹了,企业主并不能从中受益。如果企业主将个人参保转移至在公司内参保,那统筹部分就可以落实到个人头上,企业主就可以少花冤枉钱。 所以,我认为,根据企业需要按全年应付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的规定,为规避“被统筹”而使企业“吃亏”的情况发生,养老保险还是转移至企业内缴纳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