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农民王某某来本报反映:他今年61岁,19年前在广东一铸造厂做工时,去云南找来一个傣族女人成亲,未结婚登记,次年生一男孩,因儿子弱智,他又于2001年生一女孩。目前一家4口居住在祖上留下的一间破旧老屋里,属农村住房特困户,近来,他为了批屋基,跑了一些部门,都说他违反计生超生法规不能批屋基。问上级对农村住房特困户批基有哪些政策规定? 记者从市政府网上了解到:根据我市市政府办公室颁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住房特困户批基上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住房特困户批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人均房屋建设面积不足20平方米;二、1999年以来未出售过房屋;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已分家析产符合面积限额要求;四、10年内无超生;五、无违法占地建房或有违法占地行为已经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对照以上条件,王某某超生行为未满10年,故不符合特困户批基条件。 本报记者 柯高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