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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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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新三害”引发市民“同仇敌忾”
不听劝阻,城管将上门“收”鸡鸭,还要罚点款
2009-11-17

  ■本报记者 吕高攀                 

  

  “现在城里养鸡养狗的情况真的挺严重的,我市正在创卫,这方面得管理好。”家住园丁新村的市民应某看到本报10日刊登的《鸡鸣狗吠车喇叭成“新三害”》后,拨打热线向记者倾诉,一定要让这些烦人的噪音远离我们的生活区域。

  老人圈养家禽居多

  “其实也没什么非养不可,只是自己养起来养得肥一点,等过年的时候可以宰来谢年,这些天去买,价格可以便宜点,等过年的时候买公鸡,要贵上好几块钱一斤。现在人都住城里来了,扔在乡下养的话这些鸡都没人料理。”家住松石西路的老人应某说。

  对应某来说,这已经是他习惯了的生活方式,没事自己养几只鸡,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他觉得,这在农村是再正常不过了,到了城里也是想自己养就养,和别人又不搭界,别人要养也自己去养好了。现在在城里没地方养,所以才养了几只公鸡,以前都是养上十几只,看着鸡满院子跑,他挺开心的。

  据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在处理过的几起圈养家禽事件中,大多是老人在养,将农村的生活习惯带到城里来,一些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不那么枯燥,而另外一些则是因为别人送来的鸡鸭一时吃不完,先养在那里。

  城管将加大处罚

  城市行政执法大队直属执法中队中队长朱胜利表示,现在,城市里养鸡是明令禁止的,如果是在小区公共区域养鸡,市民们可以通过物业或者社区进行调解,如果遇到确实调解不了的,可以向城管大队反映,要求强制执法。

  随着年关将近,小区里面养家禽的情况可能会逐渐增多,为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针对这一情况将加大处罚力度。

  在整治过程中,行政执法大队将对圈养家禽的市民发出通知责令限期改正,而对逾期不改正的,将没收饲养的家畜和食用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发现相关情况可以拨打“87116131”或者“110”进行举报,而城市里饲养猫狗等宠物,则必须要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和“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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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都市新闻 02 “新三害”引发市民“同仇敌忾” 2009-1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