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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国庆60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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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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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续期注册(复审)的通知
2009-10-01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进网作业电工(含农村电工):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注册有效期为3年。”第二十条“注册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需要继续从事进网作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续期注册(复审)申请。逾期未办理续期注册(复审)手续的,视为未注册(无效),不得从事进网作业。”的规定,杭州电监办金华考点将于2009年10月9日起进行续期注册(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续期注册对象

  2007年度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换证)的全体进网作业电工。

  二、续期注册需提供资料

  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简称电工证);

  ⒉被许可人的进网作业行为记录(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⒊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结果。

  三、续期注册(复审)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永康市供电局供电营业厅(检察院新大楼西侧)

  2、咨询电话:0579-87202235

  联系人:储小姐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咨询)

  希望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进网作业电工(农村电工向当地各供电营业所报名,统一上报经办人储小姐)相互转告,确保续期注册工作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永康市供电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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