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谭俊龙 颜讴隐 为做好经济开发区“五类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近日,开发区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家访。 司法所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等一行六人来到堰头村,走访矫正对象胡某。通过进村走访村委会,深入胡某家里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到胡某在村里经营一家小卖部,收入状况稳定,妻子在家务农,儿子刚刚结束中考,成绩不错。胡某感慨地说:“我曾经犯过错,深感悔恨,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给我这样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要积极改造,让自己早日走上正途……” 走访中,工作人员还向矫正对象介绍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的相关制度,并希望他们坚定信心,积极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