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时间 1.辖区内2008年12月31日前已开立的所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年检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二、年检的程序、内容及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1.开户单位持规定资料到开户银行办理。 2.年检内容: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并将年检情况录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对不符合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办理变更手续。 3.年检所需资料:提供开立相应账户所需的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康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康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永康市支行 中国银行永康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永康支行 兴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 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康市支行 金华市商业银行永康支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永康支行 永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