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德胜 “要适时推出病前救助、医中救助政策,提高救助额度,逐渐从目前人均7元达到人均10元的标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要从维权、子女就学等突出问题入手,建立各项救助配套政策。” “社会福利院供养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老人’、社会弃婴,以后要变单纯性服务为康复型服务,变单一服务为多元服务。” “增加社区自有资源,提升为居民办事和服务的实力。同时还要拓展居委会干部的发展空间,构建和谐社区。” 日前,在民政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研讨会时,党员干部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主题,提出要构建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采取措施持续改善民生。 |